2021年保定市“最美政法干警(政法委员)”候选人风采展示

2021-11-01 10:26

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有关工作部署,为深入开展英模教育,切实筑牢政治忠诚,市委政法委于3月份启动了2021年保定市“最美政法干警(政法委员)”推选展示活动,旨在发现、选树和宣传一批“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政法战线先进典型,展现政法队伍一往无前、拼搏奉献的时代风采,激发政法干警争先创优、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为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凝聚力量,努力在履行首都政治“护城河”使命中发挥更大作用,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日前,市直政法各部门和各县(市、区)委政法委共推荐了14名“最美政法委员”人选和48名“最美政法干警”人选,本微信公众号即日起将分期对其简要事迹进行展示。展示结束后,市委政法委将组织有关部门集中评审,研究评定最终获奖名单。
今天首先展示14名“最美政法委员”候选人风采。
候选人风采展示(一)
(按姓氏笔画排序)
01
王少锋,男,1979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唐县石门乡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王少锋同志在安保工作中,精心筹划、身先士卒,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加大协调化解,夯实责任,先后解决20余件信访问题,化解矛盾纠纷70余件。在社区禁毒工作中,加强对涉毒人员的教育帮扶,帮助3名涉毒人员回归正常生活。他先后被评为党的十九大安全保卫工作先进个人,记嘉奖奖励,多次被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
02
王者鹄,男,1977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阜平县史家寨乡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王者鹄同志坚持“黑恶必除,除恶务尽”,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广泛开展禁种铲毒宣传教育,巩固“无毒乡镇”成果。深入开展“平安史家寨”联动联创活动,实现了“无重大刑事案件、无大规模群体上访、无重大安全事故、无邪教组织活动、无个体极端事件”目标。他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
03
王治坤,男,1984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竞秀区韩村乡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王治坤同志任政法委员以来,调解各种民间纠纷122件,接收社区矫正人员9名,管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12人,完成全乡域内禁种铲毒踏查工作,管服社区戒毒1人。全年受理网上信访54件次,接待来访群众60余人次,化解积案13件。2020年韩村乡被区委政法委授予“平安建设”先进单位。
04
井亮,男,1979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曲阳县恒州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井亮同志在信访稳定工作中化解矛盾纠纷126件,解决历史疑难案件22件,上级交办案件全部办结。在教育转化工作中高质量完成教育转化任务。在平安创建工作中坚持规定动作不走样,自主动作有特色,取得优异成绩。在扶贫攻坚工作中,他身兼3个村的扶贫工作队队长,因地制宜制定脱贫措施,3个村全部实现脱贫。
05
朱宏业,男,1993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望都县高岭乡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朱宏业同志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任广慈养老院隔离点事务协调小组组长,坚守一线,加强协调,保障了隔离点工作有条不紊运行。认真组织开展邪教组织摸排工作,全面掌握了工作底数。扫黑除恶工作中,广辟线索来源,营造了安定有序的乡村秩序。2019年被评为望都县优秀网宣员。
06
刘晓伟,男,1979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定兴县北河镇人大主席、一级主任科员。刘晓伟同志参加工作18年来,始终坚守基层第一线。他以扎实的工作为民解愁,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的工作目标。北河镇连年被县委县政府授予信访稳定先进单位,2017年全镇荣获保定市十九大安保先进集体荣誉称号。他先后多次评为优秀公务员、先进个人,荣立三等功一次。
07
齐博磊,男,1985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博野县博野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齐博磊同志在疫情防控期间认真落实防疫制度,督导检查各村、社区卡点防疫工作。在重要节点安保工作中加大各类风险隐患排查,关注稳控重点群体,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组织完成朔黄铁路、高速沿线及各村口卡点值守任务。先后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个人,荣获共青团河北省委社会治安“冀青之星”称号。
08
孙新发,男,1978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涿州市刁窝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武装部长。孙新发同志秉持“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全面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敏感时期深入一线,日夜巡查,确保辖区治安稳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始终保持“严打”整治高压态势。认真开展教育转化工作,圆满完成辖区转化任务。在禁种铲毒工作中对重点区域实地踏查,确保了辖区无制毒、种植毒现象。
09李文科,男,1974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高阳县蒲口镇人大主席、政法委员。李文科同志在信访稳定工作中,建立全镇民调工作制度,坚持“重初访、扼增量、减存量”,确保了辖区稳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注重与基层组织建设、普法教育和移风易俗相结合,取得扎实效果。严格做好社区矫正人员帮扶工作,无脱管、漏管和再犯罪现象。做好辖区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查管控和防范工作,实现了“零脱管”目标。
10
李姗姗,女,1987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易县西山北乡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李姗姗同志加强矛盾隐患排查,严格落实接访办访制度,信访案件全部化解。疫情防控期间她采用“排、查、隔、治”四步法,防控精准有效。在安全生产工作中采用“陪伴式”方法,压实责任,使干部与企业形成合力。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所包联的七个片村贫困人口共182户全部稳定脱贫。先后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
11
李继婷,女,1986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涞水县永阳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李继婷同志注重向群众、向同事学习,不断提高处理复杂问题的本领。她建强网格,持续深化平安建设,建立了以服务、接待、调处、化解为一体的“四位一体”工作模式,辖区内矛盾纠纷化解率、满意度达100%,实现了“小矛盾纠纷不出村,大矛盾纠纷不上交”。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先进个人、优秀党务工作者,荣立三等功1次。
12
吴静,女, 1986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涞源县涞源镇人大主席、政法委员。吴静同志高质量推进两会安保、信访稳定、扫黑除恶等各项工作,特别是在村两委换届期间,依法依规处理群众反映问题,维护了换届期间辖区稳定。荣获2011年度、2012年度、2014年度全省党委信息系统优秀工作者称号,所撰写的《基层反映贫困地区新兴景区发展亟待扶持》荣获保定市第一届“咨政建言奖”三等奖。
13
谷浩歌,男,1981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莲池区联盟路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员。谷浩歌同志在府河拆迁工作中坚持“争取群众利益最大化”,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在信访工作中,他坚持做到“四心”,即“接待上访群众时要热心,不冷漠抗拒;听取反映问题时有耐心,不厌其烦;处理复杂问题时要细心,不专横武断;碰到棘手问题时有恒心,不半途而废”,辖区信访问题全部化解。曾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
14
赵竖礼,男,1979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高碑店市方官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赵竖礼同志在信访稳定工作中强化基层基础,抓早抓小,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由管理者向服务者转变,督促企业增强安全意识。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全面清理“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在2020年高碑店市 “党建领航、夺旗争优”活动中,方官镇连续3个季度夺得“优秀红旗”。
候选人风采展示(二)
(按姓氏笔画排序)
01
丁凤玲,女,1990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安国市法院郑章法庭副庭长。丁凤玲同志因为工作业绩突出,办案能力强,2016 年成为河北省第一批员额法官。2020 年,她共审结民事案件272 件,结案率95.10%,调撤率34.19%。疫情期间她积极开展网上送达、网上阅卷、网上质证、网络开庭、网络调解,结案数量全院第一。2020年9月份来到速裁团队后,她与同事克服案多人少困难,圆满完成任务。先后被评为安国市法院先进个人、办案能手,并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
02
于连水,男,1970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现任高碑店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二级主任科员。于连水同志参与办理一起涉及农民工271人,案件标的370万元的农民工讨薪案,被保定市电视台以《十八面锦旗》为题进行专题报道,被评为高碑店市十大新闻之一。河北省电视台以《小事有大爱》为题,对他代理的3件法律援助案件进行了专题报道。他先后荣获“全国法律援助先进标兵”“全省优秀法律援助律师”荣誉称号,所在的法律援助中心多次被评为先进集体、优质服务窗口、共产党员先锋岗等荣誉称号。
03
王征,男,1975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曲阳县法院立案庭庭长、一级法官。王征同志坚持人民至上,他依托立案大厅、诉讼无忧网、12368热线、河北微法院等平台,拓展诉讼服务功能,全力打造“厅网线微”为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2020年被授予曲阳县“最美政法干警”荣誉称号,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4次。
04
王鑫,男,1985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涿州市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大队长、二级警长。王鑫同志在疫情期间一直坚守酒店隔离点,数次进入高危地点配合医护人员将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带至指定医院隔离观察。“亮剑2020”专项行动期间,他昼夜奋战在打击行动第一线,抓获各类违法犯罪人员171人,其中刑事拘留76人,行政拘留92人,抓获网逃3人。2015年入选河北省公安厅教官人才库;2015年被评为新长征突击手,荣立三等功2次,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
05
王文莉,女,1973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蠡县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王文莉同志在审判一线工作29年,共审理了2000余件案件,未发生一件错案。主办的一起合同纠纷案件,被保定电视台《与法同行》栏目报道,被誉为“运用三位一体调解方式的成功范例”。作为县法院破产审理小组负责人,带领团队公正高效地完成了9家企业的政策性破产,主持了蠡县法院首例破产立案听证会。先后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荣立个人二等功2次,三等功3次,被评为“保定市新长征突击手”。
06
王双峰,男,1975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保定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刑侦二中队二级警长。王双峰同志先后参与侦破2015年系列盗窃汽车案、2017年某酒店持刀抢劫案、2019年张某百万抢劫案、2016年团伙系列盗窃电动四轮车案、2019年王某系列跨区域抢劫、抢夺案。2020年组织侦破公安部督办刘某等制作、贩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案,处理涉案人员17人。先后荣立三等功1次、嘉奖3次。
07
艾康胜,男,1981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保定市司法局高新区分局科员。艾康胜同志市在市司法局办公室工作期间,完成上级交付的本系统省、市大型会议保障50余次,撰写各类材料20篇10万余字。2020年他主动请缨参与高新区司法分局组建,身兼多职,走访辖区内社区矫正人员30余名,累计行程达160公里,积极探索社区矫正管理新模式,为有关部门提供了6方面20条建设性意见。他先后被评为优秀公务员、信息化建设先进个人。
08
石旭亚,女,1991年出生,汉族,群众,唐县法院政治部科员。石旭亚同志先后在“学习强国”、人民日报、河北法制报等各类媒体平台发表新闻稿件249篇;先后荣获省委政法委“优秀新媒体作品奖”、省委网信办“优秀正能量评论”、省法院主题征文“三等奖”。参与《保定法院在线》专题节目、法院党建专题片摄制,负责运营法院自媒体平台,撰写各类材料超过20万字。她先后荣获“优秀通讯员”“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荣获嘉奖1次。
09田宗涛,男,1983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唐县检察院二级检察官。田宗涛同志在公诉岗位上承办案件四百余件,无一错案。在控申岗位上积极采取公开听证的模式化解信访案件,为化解信访案件提供了新方法、新模式。他先后荣获“优秀工作者”“唐县好人”“保定好人”“保定市优秀第一书记”“唐县第七届道德模范”“保定市最美检察人”“冀青之星”等荣誉称号,先后4次被评为先进个人、优秀公务员,2020年荣获保定市检察院嘉奖。
10
白倩,女,1986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保定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白倩同志在认罪认罚从宽工作上的经验做法及典型案例被法治日报、检察日报等国家级媒体宣传报道。她牵头举办保定市第十届十佳公诉人业务竞赛,选出了保定市十佳公诉人并组织5名赴省院参赛的选手开展学习培训,取得“十佳公诉人”“竞赛优秀组织奖”等荣誉称号。她先后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市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年度优秀团员干部,荣立嘉奖2次。
11
吕兴华,男,1974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保定市公安局特警支队五大队副大队长。吕兴华同志积极执行巡逻、安检、查控、处突任务,尤其是在重大时间节点,他带领队员在107国道检查站值守,不让一件危险物品和一名可疑人员流入北京。他面对群众危难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火场救人。他主动请缨赴北京首都机场执行抗疫任务,接转境外返保人员。2020年主动申请赴新疆工作一年。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个人嘉奖3次,荣获“最佳副职”荣誉称号。
12
任美宁,女,1988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莲池区检察院一级检察官。任美宁同志三年来共审查逮捕刑事案件41件,审查起诉刑事案件292件,无一错案。2020年代表保定市参加河北省第十一届十佳公诉人暨全省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获得“全省十佳公诉人”荣誉称号。她先后被评为“保定市优秀公诉人”“保定市优秀巾帼志愿者”“莲池区最美干警”“冀青之星”“莲池区五一巾帼标兵”“保定市十佳公诉人”“河北省十佳公诉人”等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嘉奖1次。
13
刘峥,男,1983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涞水县公安局三坡派出所所长。刘峥同志工作中身先士卒,勤奋工作,廉洁从政,能够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疫情期间,主动放弃休假,带领全所民辅警科学防护、克服困难、不畏艰险全身心的投入到疫情防控工作中。他被评为“严打整治专项斗争先进个人”,荣立三等功1次、嘉奖3次。
14
刘洋,男,1979年出生,回族,中共党员,高碑店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刘洋同志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先后承办各类案件1000余件。在承办的一起全国扫黑办、最高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案件中,针对案件定性、罪名等问题全面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提出侦查取证意见近百条,推动了案件顺利侦结。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后,按照“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的要求,认真审查,最终形成三千余页的审查报告,37名被告人均做出了有罪判决。他先后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多次受到嘉奖,荣立集体三等功1次。
15
刘磊,男,1982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保定市司法局办公室科员。刘磊同志2018年底转业到市司法局工作,在会务保障、文字材料、政务服务等方面,独当一面,无一纰漏。在疫情防控方面,每天上报疫情防控报表,一年多时间从无间断。不管是本职工作,还是各种临时性工作,他始终从大局出发,任劳任怨,为司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默默贡献着青春和力量。
16
刘秀卿,女,1983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博野县法院审委会委员、一级法官、小店法庭庭长。刘秀卿同志坚持诉前调解和源头预防相结合,建立村、镇、法庭协同配合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网络。她聚焦“小”与“细”的群众事,打好“情”与“理”的组合拳,担好“和”与“稳”的新使命,成为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基层法庭“桥头堡”。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调解能手,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小店法庭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
17
刘启慧,女,1992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白沟白洋淀温泉城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四级警长。刘启慧同志协调相关部门拷贝实有人口数据,指导派出所完成“一标三实”地址创建、信息录入监督工作。2020年联合技术公司完成了辖区内智慧安防小区建设35个,推动建设智慧安防小区,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疫情期间她放弃休假,肩负起协调统计数据、上报录入信息等工作任务,为疫情数据分析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她曾与同事连夜奔赴辽宁海城安全接回嫌疑人员。先后多次被评为优秀民警、优秀公务员、先进个人。
18
刘新童,女,1977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徐水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刘新童同志作为一名入额刑事法官,工作中吃苦耐劳,精益求精,刚柔并济,将法律的睿智、刚性和冷静与女性特有的细致、耐心和热情揉合在一起,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的结合在一起,所承办的“张某遗弃九十岁母亲致其死亡案”入选“京津冀妇女儿童维权十大典型案例”。先后被评为徐水区“优秀青年卫士”、徐水区“先进个人”,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
19
安凤梅,女,1976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阜平县司法局副局长。安凤梅同志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安积极联系印刷厂印制宣传页4万份,与电视台联合录制宣传广播20条,联系招募心理疏导老师,主动为隔离人员开展心理疏导。她组织参与20余次普法宣传活动,连续两个月深入全县13个乡镇开展工作,确保了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顺利完成。她在2020年度被授予“保定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0孙超,男,1980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高阳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四级警长。孙超同志在历次安保任务中始终坚守一线岗位,充分发挥了检查站“过滤网”、“桥头堡”作用。疫情防控期间,他坚持“疫情就是警情,防控就是责任”,坚守在抗疫一线。从警以来,参与破获各类案件100余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00余人。他先后荣立三等功1次,多次荣获嘉奖,先后7次被评为先进个人。
21
杜伟娜,女,1980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安国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二级检察官。杜伟娜同志积极发挥立案监督及侦查活动监督作用,办理多起性质恶劣、影响重大的侵害妇女权益案件,并全力打造“三张防护网”,撰写的《“三张防护网”为妇女撑起“保护伞”》一文被河北法制报、保定日报刊发。2019年,她参与办理的安国市首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获评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典型案例。先后荣获“检察机关案管业务能手”“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被多次评为优秀公务员,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
22李红星,男,1987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白沟白洋淀温泉城公安分局法制大队四级警长。李红星同志在交警事故大队工作期间,平均每天出警30起,每年处理交通事故200余起,侦办多起重大交通事故案件。到法制大队工作以来,遵循“法制24小时服务”制度,全年365天,随叫随到,经手的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推敲。他顺利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了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成为保定市公安局首批心理咨询师。2019年荣获“冀青之星”荣誉称号。
23
李明超,男,1989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望都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城关中队四级警长。李明超同志作为县反诈中心负责人,先后深入校园开展反电诈宣讲10余场,提高了辖区群众反电诈意识。2020年成功破获王某电信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缴获电话卡约1000张。他在2018年被评为全市公安系统“优秀青年民警”,2021年被保定市公安局授予个人嘉奖。
24李珊珊,女,1986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高阳县法院立案庭庭长、诉讼服务中心主任、一级法官。李珊珊同志坚持“有诉必登、有案必立”,在诉讼服务中心建立健全鉴定、保全、调解、速裁、道交一站式解纷机制,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综合性、低成本的诉讼服务。2020年共收案735件,化解417件。先后被授予“保定市优秀书记员”“新长征突击手”“冀青之星”荣誉称号,入选全省法院优秀中青年干部人才库。
原标题:《2021年保定市“最美政法干警(政法委员)”候选人风采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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