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

2021-04-09 03:19

很多时候,我们总觉得父母是最唠叨的人,但却忘了她们是最爱我们的人。

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个人所得税扣除项目增加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帮纳税人节税,减轻负担。
下面,我们来看看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中纳税人容易忽略的小细节吧!
1
扣除的范围是什么?
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支出,可以税前扣除。
2
谁可以扣呢?
一是负有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
二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经去世,负有赡养义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3
什么时间可以扣呢?
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4
扣多少呢?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问题来了
易错点一
问:被赡养人(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均需年满60岁还是只需一位年满60岁即可享受扣除?
答:被赡养人中有一位年满60周岁,纳税人就可以按照规定标准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易错点二
问:父母年龄均超过60周岁,在计算赡养老人扣除时,是否可以按照两倍标准计算扣除额?
答:不能。现行规定是按照父母均健在的情形进行设计的,即按照赡养两位老人的标准测算的。按照规定只要父母其中一位年满60周岁就可以享受扣除,不按照老人人数计算。
举个例子
小A是独生女,目前只需要赡养父母二人,母亲58岁,父亲60岁。一月份工资10000元,无其他收入,每个月专项扣除(三险一金)1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2000元。那么,小A一月份应预缴多少个税呢?
1月份预扣预缴税额:(10000-5000-1000-2000)*3%=60元
两年后的一月份小A工资、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都没变,只是母亲60岁,父亲62岁。那么,小A当月应预缴多少个税呢?
1月份预扣预缴税额:(10000-5000-1000-2000)*3%=60元
划重点
可见,小A从父亲年满60周岁,就可以按照规定标准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2000元了,两年后母亲也年满60周岁,但是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还是2000元。
我们在长大
他们却在变老
子欲养而亲不待
尽孝趁现在!
来源:深圳税务
供稿:个人所得税处、蛇口税务局
编发: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原标题:《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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