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拟调整独生子女护理假:最多可以带薪休假15天

2021-11-01 22:42

作为子女,最担心老人生病,对于父母的照顾常常心有余而力不足,如今四川拟调整护理假,独生子女每年最长达15日!

以后有时间多陪陪父母了!
5月29日上午,四川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开幕。此前备受关注的《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提请二审。
与第一次提交审议时相比,修改主要涉及到养老机构监管、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等八个方面的内容,其中关于老年人的社会优待、老年人生病住院护理假等内容备受关注。
那么到底有哪些新增的老人福利呢?
独生子女带薪护理假每年不超过15天
老年人生病住院护理照料问题是很多人的难题,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意见,参考外省立法实践,二审稿提出:“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不能自理的,其子女所在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十五日的护理照料时间,给予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七日的护理照料时间。”
二审稿同时提到,“用人单位应当依法通过集体协商或者制定规章制度等形式确定护理照料时间,护理照料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公交免费
二审稿提出,“鼓励对非高峰时段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的老年人实行免票。具体办法由市(州)或者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对落实老年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免票的企业应当给予相应经济补偿”。
与一审稿相比,老年人的社会优待方面,新增一款:“车站、机场和港口码头应当为老年人设置购票优先窗口、专用等候区以及通行绿色通道。”
小区加装电梯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特别是居住楼层较高的老年人有迫切需求,二审稿第四十八条中增加一款: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联动,采取简化工作流程、加强全程监管、给予资金补贴等方式推进符合增设条件的已建成多层住宅采用业主自建自管、委托建管或者代建租用等方式加装电梯。”
景区免费
条例调整了实施政府指导价的旅游景区对老年人的优待条件,建议:
“对不满六十五周岁老年人,鼓励在非法定假日免收门票,在法定假日实行门票半价优惠。老年人凭身份证、老年优待证等有效证件享受相应优惠”;新增两款“鼓励景区内的观光车、缆车等代步工具对老年人给予优惠”;“景区应当为老年人设置购票优先窗口、专用等候区以及通行绿色通道。”
博物馆、公园等设施免费
二审稿还提出,“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体育场馆、公园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应当向老年人免费开放”;“鼓励影剧院、经营性文化体育设施等为老年人优惠开放或者设置免费开放时段、区域。”
扶助失独、独生子女伤残老人
值得关注的是,二审稿还加大了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的关爱扶助,提出,“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扶助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发放特别扶助金,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实行动态调整。”
据悉,《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已正式提交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审议结果将于5月31日公布。
只要一通过,这些福利政策通通落实!老人子女都将受惠,点赞! 
(原题为《最多可以带薪休假15天! 四川拟调整独生子女护理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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