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铸司法利器 护公共利益

2019-08-09 04:04
--三明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实现市县两级全覆盖 今年5月25日至6月1日,短短4个工作日,三明市梅列区、宁化县、泰宁县检察院相继就4个单位未依法履职案件,向当地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至此,自2015年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以来,三明市两级检察院13个单位共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173件,提起公益诉讼案件16件,在全省率先实现两级检察院全覆盖的目标。 三级联动实现破冰 2015年12月,清流县检察院对县环保局在刘某胜涉嫌污染环境中不依法履职一案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016年3月,明溪县人民法院当庭作出一审判决,依法支持检察机关诉讼请求,确认清流县环保局怠于履行职责的行为违法,这是全国首批、全省首例提起公益诉讼获得胜诉的案件。 回顾这起备受瞩目的案件。三明市检察院民行处副处长王亮透露,市检察院曾多次召集各基层检察院召开专题会议,讨论部署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对上报的每一个公益诉讼线索进行研讨,寻找突破。 “事实上,案件的成功离不开相关部门的帮助与协作。”全程跟踪指导该案的王亮强调,清流县检察院将线索层层上报之后,省、市两级检察院工作组先后5次前往清流,参与案情分析,指导开展工作,增强干警们办好案件的信心和决心。 为及时固定证据,承办检察官们第一时间调取刘某胜涉嫌污染环境罪一案卷宗,并深入案发现场,对焚烧现场、电子垃圾贮存地拍照录音录像,还积极询问公安机关、环保局等部门,形成完整的证据锁链。 由于当时行政公益诉讼规定制度尚属空白,在省市两级检察院指导下,承办检察官们还认真学习公益诉讼试点、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并针对被告可能提出的免责事由,提前准备答辩意见模拟演练出庭,确保案件顺利胜诉。 集中力量摸排线索、深入现场侦查核实、三级检察机关联动会诊……该案顺利“破冰”成功判决。 主动出击精益求精 “我很惭愧,我的行为对环境造成严重破坏。今后我将谨记教训,用自己的行动来保护环境。”2017年4月13日,在一起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庭审现场,被告林某当庭悔过。与以往不同的是,该案是由永安市检察院以公益诉讼人身份对林某等人提起公益诉讼,也是我省首例开庭审理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2015年2月,林某等人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未取得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向钟某租赁永安市某水泥厂内一空地设置厂房,并雇佣工人拆解熔炼废旧蓄电池,非法提炼铅金属,产生了40.49吨危险废物。林某等3名被告因污染环境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环境污染风险尚未消除。 “如果只是简单的刑事追责,起不到警示教育作用,更难以修复遭到破坏的生态环境。”永安市检察院的检察官们认为,对于此类案件,不能一罚了之。于是,公益诉讼进入了检察官们的视野——通过民事公益诉讼途径,进一步追讨民事赔偿,为生态恢复提供资金。 庭审中,双方围绕争议进行举证质证与辩论。为将案件事实以最直观清晰的形式展现给旁听群众,永安市检察院精益求精,以图文并茂的PPT形式展现质证提纲和庭审证据。精心制作的PPT辅助示证,使得证据和事实直观、完整地在庭审过程中予以展示,有力地支撑公益诉讼人的每一个观点。 值得一提的是,检察机关还特地邀请永安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副队长、高级工程师杜文毅作为专门知识的人参加庭审。杜文毅从专业角度详细介绍铅污染对环境、对人体产生的危害,充分论证公益诉讼的必要性,同时也提升群众的环保意识。 “检察机关作为公益诉讼人,主动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精心谋划庭审细节,及时追究环境污染者的民事侵权责任,尽快消除危险恢复生态,有效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值得推广学习。”现场参加庭审观摩的部分人大代表如是说。 强化诉前检察建议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自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以来,三明市两级检察院实现了“三步走”的跨越:2015年底,清流县检察院实现三明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起诉案件零的突破;2016年6月,三明市检察院起诉全省首例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017年5月全市各基层检察院均有公益诉讼案件起诉到法院,实现两级检察院公益诉讼案件全覆盖。 公益诉讼在三明实行县市两级全覆盖的“硕果”,得益于检察机关“两手抓”:一是向内严抓民行部门与生态检察、公诉、侦查监督、职务犯罪侦查等部门之间的配合,建立案件线索、处理结果移送和协作机制;二是向外严抓“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涉访涉诉平台等途径,加大对辖区内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的发掘摸排。 建宁县检察院发现濉溪河流域林立着多个采砂场,无证无照采砂占用耕地,影响防洪安全。检察官深入濉溪河流域沿岸实地调查、现场取证,厘清水利、国土、环保等相关部门的“管沙”职责后,一共发出了检察建议13份,促成各职能部门共同治水的生动局面。 “公益诉讼是法律监督的最后手段,在这之前,我们以检察建议作为诉前程序,先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纠正违法行政行为或依法履行职责。”在王亮看来,以检察建议作为公益诉讼的前置手段,提高了监督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而有了提起公益诉讼的后续手段作为保障,检察建议的效力明显提升。 数据显示,自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开展以来,三明市两级院共梳理、排查公益诉讼线索221件,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173件,得到行政机关回函170件,行政机关整改157件,提起公益诉讼16件,包括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4件。而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足足有173件,且行政机关回复检察建议普遍积极诚恳,整改纠正更加认真,检察机关的监督实效明显增强。 解决问题才是目标。试点以来,两级检察机关通过诉前监督环节,追缴矿山恢复治理保证金800万元,人防异地建设费3200万元,取缔非法采砂点16个,督促修复被毁林地262.5亩,清除违法堆放危化物品600多吨……推动行政机关不断依法履职、生态环境资源问题得到妥善处理,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戴京 乐甦)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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