染发剂不合规,“施华蔻”再被罚54万余元!

2021-10-29 15:10

9月14日

“施华蔻”关联公司
汉高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一条行政处罚信息
因生产未取得批准文号的
特殊用途化妆品
被罚款54万余元01
9批次“施华蔻”不合规被罚
9月8日,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 对汉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高公司”)作出罚款54万余元、没收违法所得13万余元的行政处罚。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汉高公司”委托江苏美爱斯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8批次染发产品,检出批件及标签未标识的染发剂:2,4-二氨基苯氧基乙醇盐酸盐。批号分别为:
N817Z9Z31A“施华蔻怡然染发霜4.9”
N808Y9Y31A“施华蔻怡然染发霜2.0”
N824Z9Z41A“施华蔻怡然染发霜2.09”
N82420132A“施华蔻怡然染发霜4.08”
N82130332A“光明一焗棕染发膏4-0号”
N82520131A“施华蔻怡然染发霜2.0”
N80310Z37A“施华蔻怡然染发霜4.089”
N830Z9Z32A“施华蔻怡然染发霜4.08”
1批次检出批件及标签未标识的染发剂“4-氨基-2-羟基甲苯”,批号为:
N82769631A“施华蔻染发摩丝5.869”
上述9批次染发产品经初检和复检,检出的染发剂均为“汉高公司”所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所批准的配方成分以外的成分。
经查,自2019年7月至2020年3月期间,上述9批次染发产品实际售出12665盒,召回73607盒,违法所得共计135092.39元。
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对“汉高公司”作出行政处罚,罚款540369.56元,没收违法所得135092.39元。
02
今年此前已两次被罚共79万余元
这已是“汉高公司”今年第三次被上海市场监管部门因同类违法问题作出处罚。
8月30日,据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批号为N82940438A 的“施华蔻怡然染发霜 4.08/9”检出批件及标签未标识的染发剂:2,4-二氨基苯氧基乙醇盐酸盐。经查,2020年5月3日,该批次染发霜实际售出15572盒,违法所得共计152761.32元。8月19日,被处违法所得3倍的罚款458283.96元。另据8月5日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6批次染发产品经初检和复检均检出成分与批件所示原料成分不一致。批号为:
N80340333A 的“施华蔻斐丝丽染发霜 6-99 号”
N811Y9Y31A、N82740436A 和 N80540432A 的“施华蔻怡然染发霜 4.08/9 栗子褐红棕”
N821Y9Y32A 的“施华蔻怡然染发 霜 2.0”
N82779731A 施华蔻染发摩丝 5.86/9
经查,自2019年7月至2020年4月期间,上述6批次染发产品违法所得共计110604.44 元。7月27日,“汉高公司”被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违法所得3倍的罚款331813.32元。
03
多地抽检发现违规“施华蔻”
原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于2008年发布的《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GB 5296.3—2008)规定:从2010年6月17日起,所有在中国境内生产和进口报检的化妆品都需要在产品包装上明确标注产品配方中加入的所有成分的名称。
《中国消费者报》梳理发现,今年以来,多地市场监管部门在抽检中发现此类违规“施华蔻”。
2021年6月17日,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质量公告中,1批次“施华蔻怡然染发霜4.08/9”,存在违规行为,不合规项目为检出批件及标签未标识的染发剂:2,4-二氨基苯氧基乙醇盐酸盐。2021年1月20日,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18件不合格化妆品中,1批次“施华蔻怡然染发霜2.0”,不合规项目为检出批件及标签未标识的染发剂:2,4-二氨基苯氧基乙醇盐酸盐(以盐酸盐计),并备注“企业申请复检,结果仍不合格”。1月29日,同批次同名称产品又被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出同样不合格项目。▲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截图四川省药监局官网截图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原标题:《染发剂不合规,“施华蔻”再被罚54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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