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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改革新变化 专项附加扣除下周实施
12月22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暂行办法将伴随新修订的个税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今后纳税人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有新增6项支出可以享受税前扣除。
《办法》共有9章32条,明确了专项附加扣除的原则和6项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扣除标准、扣除方式,以及保障措施等内容。其中包括子女教育方面,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每个子女每年1.2万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赡养老人方面,纳税人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的,按照每月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据悉,此次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6项条目涉及从子女教育、父母赡养到住房、医疗等国民生活开支重头的方方面面。减税范围之广让人欣慰,而对于市民们最关心的抵扣标准与办理手续,我们也请到综合开发研究院金融与现代产业研究所副所长余凌曲老师来为进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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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生活频道《1919创财经》
△个税改革新变化 专项附加扣除下周实施
专家:综合开发研究院金融与现代产业研究所副所长余凌曲老师
△专家解读:减税范围广 申办手续便捷
△专家连线:居民可支配资金加大 消费拉升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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