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相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19-04-20 02:28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根据《宪法》、《地方组织法》、《监察法》及2018年工作安排的有关规定,襄城区人大常委会近期将对区教育局等四个部门的工作进行审查,相关材料如下:ERS现在将宣布:

一、审查对象

区教育局、区人民社会局、区房屋建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评审内容

1。依法行政。贯彻执行宪法和有关部门职责的法律、法规,区委员会、政府的重大决定,区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建立、健全和实施各项内部规章制度。规章制度,自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主动向人民代表大会报告,积极处理人民代表大会的案件和建议、代表的批评和意见,依法作出决定,依法履行职责,推动各部门的工作。

2。务实、勤勉,围绕推进襄城市优质发展,实现新的推广总目标,主动服务于产业发展、社会管理、人民服务,帮助解决实际问题。要坚持本地区和本单位的实际,积极推进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控释服改革,优化审批程序,精简审批项目,增强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完成目标任务,推进工程实际操作。结构。

三。廉洁从政,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市、区委员会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调纪律,了解规律,严格作风,加强作风建设。加强队伍建设,深化政务公开,坚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加强内部监督约束,规范专项资金管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作风作风规范,能源建设形势良好。

4。其他需要审查的工作情况。

三。征求意见的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9月25日止。

为了全面了解被审查部门依法行政管理和工作情况,现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对被审查部门的工作有意见和建议的,请向国务院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报告。9月25日前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区人大报告。反映时,请注明各部门的意见,确保市民的意见都能被听取,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在汇总汇总后,将市民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反馈到被审查的有关部门。

地址:襄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襄城区阳澄湖东路8区行政中心主楼3号楼)

传真:0512-85181203

邮箱:924948680@qq.com

资料:襄城区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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