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线全国两会】全国人大代表杨金龙:关于消除“白色污染最后一公里”的建议

2021-04-05 17:43

杨金龙 全国人大代表、民进会员、杭州技师学院教师杨金龙

2020年1月,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明确分2020年、2022年、2025年三个节点实施,确保大量减少塑料制品的使用。根据上述意见,到2020年年底,要率先在部分地区、部分领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此前, 2008年开始实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自此,走过了12年的 “限塑”,将逐步走向“禁塑”。
塑料制品对环境造成的污染有目共睹,从“限塑”到“禁塑”,是应对塑料污染的管理措施进一步升级。但必须看到,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消除“白色污染”解决好“最后一公里”问题仍有众多难题亟需破解。主要是以下问题:一、公众意识出现疲态。10余年的“限塑”实践,部分商品零售场所、农贸市场、外卖服务经营活动中依然存在较高比例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的行为,这导致出现边际效应递减现象,塑料袋等塑料制品的使用发生一定程度反弹,甚至出现塑料制品卷土重来的不利局面,社会对“限塑”政策的执行意识出现疲态,不利于“禁塑令”实施。二、可替代品成本较高。纸张替代品有易损坏的缺陷,可降解塑料也存在成本较高的问题,较高的成本易使商家产品失去竞争力,利益驱动导致商家不积极主动实施“限塑令”“禁塑令”。三、跨区域联动监管不同频。“禁塑令”是分阶段对部分地区、部分领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这会导致堵住生产出来的塑料袋不往禁塑地区流动产生较大压力和难度,给市场监管带来严重挑战。
因此,基层建议:
一、提升公众“禁塑”意识。要从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高度认识禁塑宣传的重要性,必须有体系、分阶段、分人群精准务实地开展禁塑宣传,结合垃圾分类工作开展禁塑宣传进校园、进社区、进景区、进企业、进乡村等活动,向公众宣传禁塑知识提升禁塑知晓率,营造起从“限塑”到“禁塑”,从生产源头到终端消费者,每一个社会成员都需要参与,并承担共同而有差异的责任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推进塑料制品源头减量。加强生产源头管控,确定时间表以负面清单的形式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种类,并加快合理的塑料替代品研发和市场投用。同时,用好垃圾分类工作形成的务实管用经验,结合垃圾分类工作切实做好城乡居民生产生活塑料制品的使用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
三、强化监管保障令行禁止。“禁塑令”实施后,监管部门要联合力量,制定符合实际的禁塑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落实部门责任,强化监督管理,为禁塑工作的落地实施提供有力的工作机制保障。要统筹力量建立禁塑工作管理平台,开展日常巡查、群众举报、媒体曝光、执法查处等工作,确保“禁塑令”全程、全员落实到位。
原标题:《【连线全国两会】全国人大代表杨金龙:关于消除“白色污染最后一公里”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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