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南皮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丨%x

2023-03-06 01:28

南皮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南皮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23年1月4日南皮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南皮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1月4日决定,南皮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1月10日至12日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南皮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南皮县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批准南皮县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南皮县2022年县本级预算及县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县本级预算及县总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批准南皮县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23年财政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南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南皮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南皮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对南皮县2022年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八、投票表决南皮县2023年民生实事项目。

九、选举。

十、其他。

会议召开时间如有调整,授权南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作出决定。

2023年1月4日

来 源|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编 辑|滕 珂

责 编|李 菲

原标题:《关于召开南皮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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