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关于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2021-10-30 19:23

衡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衡疫情防指办〔2021〕12号)
当前,国内多个省份散发本土病例,我省个别市县发现外省关联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主动报备。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疫情信息,请14天内有涉疫地区旅居史人员或者有与已公布病例轨迹有交集的人员主动向所在的单位和社区(村)报备,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核酸检测等措施。一旦发现健康码变为红码或黄码,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的单位和社区(村)报备,按要求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
二、非必要不外出、非必要不离开本市。近期有出行计划的市民,如非必须,建议取消或调整出行计划,特别是不要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有报告确诊病例所在城市。如确需前往的,请关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变化情况,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人员接触,确保自身安全,建议所有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离衡人员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所有离衡人员返衡后须及时向所在的单位和社区(村)或当地疾病控制机构报告,并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
三、所有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举办。所有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减少疫情传播风险。严格管控演出、论坛、会议、培训等聚集性活动,尽可能采用线上方式开会;确需举办的,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制定详细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确保不发生疫情。
四、尽快完成疫苗加强免疫接种。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的有效措施,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我市于10月18日启动加强免疫接种工作,请年龄满18周岁以上接种灭活疫苗第二剂满六个月的市民自行前往各接种点免费接种加强针,共同构建全民免疫屏障。
五、做好自我监测。持续关注自己和家人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立即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立即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主动、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过程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保持良好个人卫生习惯。非必要不到人群密集场所,科学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不聚集、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餐、分餐制、进出公共场所等应积极配合体温测量、查验健康码(行程码)等,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风险持续存在,风险就在身边。请广大市民朋友相互提醒,相互监督,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积极配合做好各项工作,若因不报备、不执行有关措施,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的,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衡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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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 今日景州
编 辑 | 支 颖
初 审 | 刘佳琳
终 审 | 孟凡玉:,。视频小程序赞,轻点两下取消赞在看,轻点两下取消在看
原标题:《衡水市关于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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