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五期】牛大场人民法庭:扎根山区,打造服务型法庭

2021-10-30 14:54

开栏语

近期,省法院集中表彰了80个基层人民法庭。为进一步讲好贵州法院人民法庭的故事,切实展示基层人民法庭工作成效和形象,省法院将依托贵州高院微信公众号开设“法庭映初心·法官在行动”栏目,积极宣扬人民法庭扎根贵州山水、深耕贵州土地,高质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典型经验和事迹。敬请关注!(牛大场风景图)
牛大场人民法庭位于施秉县北部牛大场镇,负责审理牛大场镇和马溪乡两个乡镇的民商事案件,法庭辖区面积451.8平方公里(约占全县三分之一),共有14个行政村,人口34053人(占全县约五分之一)。2018年以来,法庭受理案件690件,结案676件,结案率98%,其中调解275件,撤诉93件,司法确认60件,支付令21件。法庭先后荣获全县政法综治维稳工作先进集体、施秉县和黔东南州政法队伍整顿先进集体、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等一系列荣誉。
坚持法庭定位,落实司法公正,一心为民
人民法庭处在践行司法为民的最前沿,也处在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线,是党通过司法途径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也是展示国家司法权威和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窗口。
牛大场法庭在日常工作中坚持自身定位,将为民服务原则贯穿始终。牛大场法庭是山区法庭,近年来虽然山区交通得到迅速发展,但还是有不少老百姓居住在偏僻的大山里,出门办事费时费力。为了能让当地群众轻松地享受到司法服务,牛大场法庭在辖区设立了13个诉讼服务点,2个法官工作室,以上门立案、就地开庭、当庭调解等方式,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畅通当事人诉讼渠道,快速有效调处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法庭充分发挥诉讼服务点、法官工作室的便民作用巡回办理案件,对责任清楚、争议不大的纠纷,通知双方当事人在法官工作室立案、送达,就地即时调解,采取高效率低成本的解决方式,为当事人减轻诉累。同时推行利民便民措施,为群众提供预约立案、网上立案、材料转收等服务。今年的8月,牛大场法庭收到来自马溪乡辖区内的一起离婚纠纷和一起排除妨害纠纷,这两起纠纷发生在马溪乡偏远的村寨之中,路窄弯多,两个地方距离施秉县城约60公里,车程2小时;距马溪乡政府34公里,车程1小时30分。这两个案件中均有当事人腿脚不便,且当时又是收获烤烟的农忙时节,若要当事人到法庭或县法院开庭都不方便且会耽误他们的农活。法庭经过综合考虑,遂安排两个案件在该村村委会开庭,这样当事人只需10-20分钟即可到达,大大方便了群众诉讼。今年以来,法庭干警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落实“我们多跑路,群众少跑路”的要求,开展现场调查、巡回开庭共计19次,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为群众提供便利的司法服务,传递司法温度。
借助各方力量,做好诉源治理工作,化解纠纷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在司法实践中,推动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普遍使用、推进诉源治理已成为化解矛盾纠纷的现实需要和迫切要求,具有解决当事人纠纷、促进社会和谐、为法官有效减负等现实意义。
牛大场法庭管辖农村地区,农村邻里纠纷和婚姻家庭类纠纷较多,而此类纠纷往往具有乡土性,大多起因简单,标的额较小,但所涉及的人际关系复杂,如果没有得到及时圆满的解决,矛盾容易激化,甚至酿成刑事案件。为了能更好解决农村纠纷问题,法庭总结了两种办案方法,一是联动民间乡贤等参与调解案件。乡贤、长者、家族亲戚有人熟、地熟、民情熟的优势,在法官主导下,综合运用“释法、用情、说理”的技巧,用释法换守法,用真心换真情,用道理换理解,尽力使纠纷调解化解。二是采用“1+N”模式调解案件,即法官根据案件情况与案件所在地的政府或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人大代表、村委会等相关部门组织双方调解,引导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让纠纷化解在开庭前。同时,法庭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以“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为目标,积极主动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协调。9月初,法庭收到两件健康权案件。段某和杨某均是未成年人,7月份的时候,二人在篮球场玩耍,因与驾车的周大、周二发生口角,周大、周二将段某和杨某打伤,导致二人住院治疗多日。事情发生后,段某和杨某的母亲来法庭咨询如何处理,法庭告知其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来起诉。不久,二人向法庭起诉。法庭考虑到该纠纷发生在同组寨邻之间,双方均是熟人,且赔偿金额不算太高,遂将两起纠纷委派至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先行调解。经调解委员会和法律援助律师共同调解,周大、周二赔偿段某7000元,赔偿杨某9000元。法庭随即对该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
在当前的诉源治理大环境下,法庭注重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今年以来法庭依托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43件,以督促程序发出支付令19件。
改良工作机制,确保公正优先,兼顾效率
近年来,法庭收到的纠纷逐年增多,增长的纠纷需要改善工作方式方法才能应对。在立案方面,法庭在送达工作中先利用手机、微信、统一送达平台等便捷方式联系当事人,征得其同意后电子送达法律文书,节省了办案时间。在审判方面,法庭善于利用法信法律法规查询系统、裁判文书网等,可以及时获取最新的法律条文和了解其他法院法官的办案观点,在撰写裁判文书时利用OCR文字识别软件,提高裁判文书撰写速度。同时,法庭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要求,在案件确已调解不成的情况下,果断判决,避免无谓的拖延。
近几年来,法庭的的信息化建设也逐步取得成效,各种信息化手段都装备到了法庭。牛大场法庭目前有科技法庭一个,调解终端一套,可以实现开庭的同步录音录像、网络直播和远程调解。今年以来,牛大场法庭7次利用线上开庭,使相隔千里的当事人不来法院也可开庭处理纠纷,获得当事人好评。今年的4月份,法庭收到吴某起诉陆某离婚的材料,这是二人第二次诉讼离婚,法庭收到诉状以后联系了陆某,告知其吴某再次来起诉并询问其意见。陆某表示如果吴某能每月付1000元抚养费就同意离婚,但自己目前已到广东务工,回来开庭较为麻烦。了解到陆某的调解意向,法庭便多次电话联系双方,给二人当“传话筒”,协调双方将抚养费确定为800元,并达成初步协议。由于二人还有其他具体协议需要协商,电话联系已不方便,法庭遂通知双方通过线上视频方式进行调解,让二人通过调解小程序面对面协商。经过54分钟的协商,二人在法庭的主持下,达成统一观点,签订离婚协议,而后再通过手机核对笔录并进行电子签名确认。庭后,经双方同意,法庭将离婚调解书电子档送达双方。法庭秉承“让信息多跑腿,让当事人少跑路”的原则,尽力减少当事人的诉累与诉讼成本,提高了审判工作的效率。歌德曾说:“我们为祖国服务,也不能都采用同一方式,每个人应该按照资禀,各尽所能。”牛大场人民法庭作为点亮山间崎岖道路的司法之光,将会继续坚守人民法庭定位,扎根基层,心怀乡村,心怀群众,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辖区群众提供更为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助力辖区社会经济稳定健康发展。
作者:江绍杰
原标题:《【六十五期】牛大场人民法庭:扎根山区,打造服务型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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